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抽查公告

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

 

 


办公室:8258225 8223950
稽查队:8322451
代码办:8252932
监察室:8258233
计量科:8258215
监督科:8258806
法制科:8291609
人事科:8252923
计划财务科:8251745
标准质量科:825822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829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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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标准制定程序

  中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对下列情况,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
  
  1)对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省略起草阶段;

  2)对现有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或中国其他各级标准的转化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审查阶段,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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