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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8258225 8223950 |
| 稽查队:8322451 |
| 代码办:825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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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科:825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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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科:8291609 |
| 人事科:8252923 |
| 计划财务科:8251745 |
| 标准质量科:8258223 |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8293128 |
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科:8296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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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水平评价是配合质量技术监督的其他工作开展的一项新工作。
标准水平的高低对产品质量的好坏至关重要,标准指标的设置.直接影响到生产出什么样的产品。因此,在名牌产品的评选、免检产品的申报等工作中,都设置了标准水平评价的内容。
企业在进行有关申报时,按相关处室的要求,提供产品执行的标准,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或技术委员会对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或标准的有效性进行分析确认。
一、评价对象
企业用作组织生产、交货、合同依据且已依法备案的产品标准。
二、工作程序
(1)企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企业产品标准水平评价报告”(一式2份);
(2)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受理后,企业将要评价的标准文本及现行有效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采标产品所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译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当年质检报告交标准化处;
(3)经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提出标准水平评价意见并出具评价报告;
(4)企业交齐有关资料后,标准化处应在5日内完成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