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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发文确认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对 “医用三源”进行强制检定的执法主体 2006年12月29日,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对湖南省局要求确认医用辐射源、医用超声源和医用激光源(简称“医用三源”)强制检定执法主体资格的请示,给予了正式函复。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认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医用三源”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解释具有法定效力,计量行政部门(湖南省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对“医用三源”进行强制检定的执法主体。 湖南省局要求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定要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医用三源”强检工作,进一步强化包括“医用三源”在内的医用计量器具摸底建档、动态监管工作,确保全省医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为老百姓放心、安全就诊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为确保检定工作质量,湖南省局将在近日举办“医用三源”等医用计量器具强检工作研讨会,对检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复查换证。 同时,湖南省局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卫生部门对“医用三源”强检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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