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中,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持有计量检定员证,方可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一、前期准备
所有要求取得检定员证的人员,必须纤经发证的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或认可以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发证手续。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材料→审批(4个工作日)→发证(2个工作日)。
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计量检定员证考核审批表”。
(2)3.3cm免冠半身照片2张。
四、审批、发证
发证的计量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不合格的退回提交的材料。